小金口街道乌石村骆屋村民小组“经达名苑”小区不动产房产竞价转让公告
惠州市柏亨咨询管理有限公司(竞投服务代理机构)受惠州市惠城区小金口街道办事处乌石村骆屋经济合作社(出让人)的委托,采用现场公开竞投竞价的方式组织小金口街道乌石村骆屋村民小组“经达名苑”第7栋的20套不动产房产及2层架空层使用权的竞价转让,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竞买人参加竞投竞价,现公告如下:
一、竞投竞价标的物
权利人:惠州市惠城区小金口街道乌石村骆屋村民小组
概况:惠州市惠城区小金口街道办事处乌石村骆屋经济合作社村企合作项目的“经达名苑”小区第7栋的20套房屋(具体房号详见《标的物信息情况表》),其中第2层架空层是使用权转让,不动产权房产的开发建设工程已竣工验收。
共有情况:单独所有
坐落:惠州市金石二路113号经达名苑第7栋
权利类型: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总层数:26层
所在层:21层至26层
权利性质一:划拨/自建房/让利出让
用途:城镇住宅用地/住宅
权利性质二:第7栋2层架空层为使用权转让(使用期限至2078年03月20日)
房屋结构:钢筋混泥土结构
面积:详见《标的物信息情况表》
使用期限:城镇住宅用地2008年3月20日起,2078年03月20日止
竣工时间:2021年2月25日
竞买标的物信息情况表如下:
序号 |
标的名称(坐落) |
产权证号 |
用途 |
建筑面积(㎡) |
单价(元/㎡) |
竞投底价(万元) |
1 |
惠州市金石二路113号经达名苑第7栋 |
21层03号房 |
粤(2022)惠州市不动产权第0127391号 |
住宅 |
97.08 |
9000 |
87.37 |
2 |
惠州市金石二路113号经达名苑第7栋 |
21层04号房 |
粤(2022)惠州市不动产权第0127392号 |
住宅 |
97.08 |
9180 |
89.12 |
3 |
惠州市金石二路113号经达名苑第7栋 |
22层01号房 |
粤(2022)惠州市不动产权第0127393号 |
住宅 |
99.36 |
9180 |
91.21 |
4 |
惠州市金石二路113号经达名苑第7栋 |
22层02号房 |
粤(2022)惠州市不动产权第0127394号 |
住宅 |
96.05 |
9000 |
86.45 |
5 |
惠州市金石二路113号经达名苑第7栋 |
22层03号房 |
粤(2022)惠州市不动产权第0127395号 |
住宅 |
97.08 |
9000 |
87.37 |
6 |
惠州市金石二路113号经达名苑第7栋 |
22层04号房 |
粤(2022)惠州市不动产权第0127396号 |
住宅 |
97.08 |
9180 |
89.12 |
7 |
惠州市金石二路113号经达名苑第7栋 |
23层01号房 |
粤(2022)惠州市不动产权第0127397号 |
住宅 |
99.36 |
9180 |
91.21 |
8 |
惠州市金石二路113号经达名苑第7栋 |
23层02号房 |
粤(2022)惠州市不动产权第0127398号 |
住宅 |
96.05 |
9000 |
86.45 |
9 |
惠州市金石二路113号经达名苑第7栋 |
23层03号房 |
粤(2022)惠州市不动产权第0127399号 |
住宅 |
97.08 |
9000 |
87.37 |
10 |
惠州市金石二路113号经达名苑第7栋 |
23层04号房 |
粤(2022)惠州市不动产权第0127400号 |
住宅 |
97.08 |
9180 |
89.12 |
11 |
惠州市金石二路113号经达名苑第7栋 |
24层01号房 |
粤(2022)惠州市不动产权第0127401号 |
住宅 |
99.36 |
9180 |
91.21 |
12 |
惠州市金石二路113号经达名苑第7栋 |
24层02号房 |
粤(2022)惠州市不动产权第0127402号 |
住宅 |
96.05 |
9000 |
86.45 |
13 |
惠州市金石二路113号经达名苑第7栋 |
24层03号房 |
粤(2022)惠州市不动产权第0127403号 |
住宅 |
97.08 |
9000 |
87.37 |
14 |
惠州市金石二路113号经达名苑第7栋 |
24层04号房 |
粤(2022)惠州市不动产权第0127404号 |
住宅 |
97.08 |
9180 |
89.12 |
15 |
惠州市金石二路113号经达名苑第7栋 |
25层01号房 |
粤(2022)惠州市不动产权第0127405号 |
住宅 |
99.36 |
9180 |
91.21 |
16 |
惠州市金石二路113号经达名苑第7栋 |
25层02号房 |
粤(2022)惠州市不动产权第0127406号 |
住宅 |
96.05 |
9000 |
86.45 |
17 |
惠州市金石二路113号经达名苑第7栋 |
25层03号房 |
粤(2022)惠州市不动产权第0127407号 |
住宅 |
97.08 |
9000 |
87.37 |
18 |
惠州市金石二路113号经达名苑第7栋 |
25层04号房 |
粤(2022)惠州市不动产权第0127408号 |
住宅 |
97.08 |
9180 |
89.12 |
19 |
惠州市金石二路113号经达名苑第7栋 |
26层01号房 |
粤(2022)惠州市不动产权第0127409号 |
住宅 |
99.54 |
8640 |
86 |
20 |
惠州市金石二路113号经达名苑第7栋 |
26层02号房 |
粤(2022)惠州市不动产权第0127410号 |
住宅 |
97.31 |
8820 |
85.83 |
21 |
惠州市金石二路113号经达名苑第7栋 |
2层架空层 |
无 |
使用权 |
97.08 |
5000 |
48.54 |
竞投标的物特别提示: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交付;其物建筑面积、性质、用途、是否拖欠地价及土地使用费等,以相关主管部门最后核实为准;其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对竞投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竞投服务代理机构及出让人不承担瑕疵保证。
本次竞投标的物仍可能存在其他未知未披露的瑕疵,有意竞买人请务必在竞投前仔细了解知悉竞投标的物,调查标的物是否存在瑕疵或不如意之处,认真研究其现实状况,并亲临现场勘察。请竞买人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投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自愿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竞投竞价规则
标的物的竞投竞价采用现场举牌竞投出价的方式进行。竞投的起始价为《标的物信息情况表》所述的整套房产的底价,竞投主持人将对各楼层不同房号房产报出竞投底价,竞买人在竞投底价进行增幅应价及出价,增价幅度为人民币壹仟元(¥1000.00元)的整倍数。竞买人对竞投主持人报出的某一价格愿意增幅应价时,必须举牌表示应价及出价,并口头报出高于主持人的增幅应价。竞买人每举一次牌须在上次叫价的基础上增幅应价,增价幅度为人民币壹仟元(¥1000.00元)的整倍数。竞买人一经增幅应价,不得反悔,否则竞投服务代理机构拥有没收增幅应价竞投人的竞投保证金。当有其他竞买人报出比其更高的应价时,前一轮竞买人的应价自动失效。
在前应价基础上再报新价时,经竞投主持人三声报价无人做出新的应价时,便敲槌确定当前最高应价为成交价,该应价行为具有完全法律约束力。双方(出让人及竞价人)当场签署《成交确认书》,出让人及竞价人不得反悔。
该《成交确认书》为成交的书面表示,出让人及竞得人不得拒签。应价后或签署《成交确认书》后不予履行相应责任的,竞投服务代理机构拥有没收竞得人竞投保证金的权利。
三、竞买人条件
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企业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一套或多套房产的竞买。但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国家政策及当地房地产限购政策对竞买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或条件及要求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条件。具体的资格或条件,竞买人应当自行了解。因不符合资格或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根据国家目前的房屋限购政策,自然人参与竞买时必须具备现行国家及标的物所在地城市有关房地产调控政策规定的条件;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自行向相关主管部门核实资格或条件。竞买人应当自行了解标的物所在城市有关房地产调控政策及由此而产生的法律后果,并在竞买成交当日需具备标的物所在城市房地产限购区域范围内的购房资格。如因竞买人不符合限购政策的资格或条件而导致的法律风险及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竞投服务代理机构及出让人不接受竞买人的悔竞请求及行为。
四、保证金的缴纳
1、竞投人应在报名前按照公告约定的方式缴纳竞买保证金。
2、竞投保证金金额:
(1)房产保证金为:壹万柒仟元整(¥17000.00元)/套/号房;
(2)2层架空层保证金为:壹万贰仟元整(¥12000.00元)。
3、开户行:惠州市柏亨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4、银行户名:2008 0327 1900 0262 620
5、银行账号:工商银行惠州江北支行
五、缴纳竞投保证金特别提示:
1、自然人的竞投保证金必须以竞买人实名的银行账户按公告约定的金额一笔完整转入公告约定的保证金银行账户;
2、企业及其他组织竞买人应以企业或组织的基本账户按公告约定的金额一笔完整转入公告约定的保证金银行账户;
3、各竞买人应自行确保实际汇款的账户名称与报名登记的名称完全一致,本竞投项目不接受现金方式缴纳竞投保证金。如竞买人有意竞买两套(两房号)以上房产的,需按套/房号缴纳竞买保证金,每套/号房的竞买保证金应分次转入公告约定的保证金银行账户。
4、竞投保证金在竞投竞买会议结束后,如竞买人未能竞得房产房屋的,竞投服务代理机构于5个工作日内按缴纳账户原路退回,保证金缴纳期间不计利息。如竞买人在竞投竞买会议中竞得房产房屋的,竞投保证金在竞买人向出让人缴纳完款项及缴纳竞投服务代理机构的服务费后,竞投服务代理机构于5个工作日内按缴纳账户原路退回,保证金缴纳期间不计利息。
5、保证金缴纳情况与结果请及时咨询竞投服务代理机构:惠州市柏亨咨询管理有限公司,联系人:余小姐,联系电话:0752-5758307
六、报名
1、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报名的,应携带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保证金缴纳凭证按公告约定的报名地点进行报名;如需委托代理人进行报名,受委托的代理人应是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受委托代理人应携带委托人授权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备查)、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按公告约定的报名地点进行报名。
2、其他组织或企业报名的,应携带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保证金缴纳凭证按公告约定的报名地点进行报名;其他组织或企业委托他人报名的,需另携带并提交组织或企业的《法人委托书》原件、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按公告约定的报名地点进行报名,所提交资料需逐页加盖公章。
3、两人或以上联名竞买的,可委托联名竞买人中的一人或其他人代为竞买。所有联名竞买人与委托代理人应是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受委托代理人应携带委托人联名授权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备查)、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按公告约定的报名地点进行报名。
4、报名时间:2023年 3 月 24 日至2023年 3
月 28 日,每天上午09:0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惠州市江北交银大厦11楼1108号
方式:现场报名
报名费:500元/套/房号
报名时间及地点特别安排:
为了让竞买人能更好地了解竞买标的物的情况,竞投服务代理机构及出让人(乌石村骆屋经济合作社)在以下时间及地点接受竞买人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2023年 3 月 25 日,上午09:0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
地点:惠州市惠城区金石二路骆屋新村888号骆屋村民小组办公楼二楼
方式:现场报名
报名费:500元/套/房号
七、竞投时间和地点
竞投时间:2023年 4 月 13 日 下午15时00分(北京时间)
竞投地点:惠州市惠城区金石二路骆屋新村888号骆屋村民小组办公楼二楼
参与竞投人或代理人需携带身份证原件(备查)参加竞投竞价。
八、竞投标的物现场勘察
时间:2023年 3 月 26 日,上午09:0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
地点:惠州市惠城区惠州大道与金石二路交汇处经达名苑第7栋
九、代理服务告知及服务费的承担
1、惠州市柏亨咨询管理有限公司(竞投服务代理机构)受惠州市惠城区小金口街道办事处乌石村骆屋经济合作社(不动产房产出让人)的委托承担本次不动产房产竞投辅助工作,协助出让人接受咨询,不动产现场勘察,相关文书材料的编制、公示;协助编制竞投工作的文字说明及照片等资料;协助不动产房产的确定、评估等辅助性工作。相关服务费用由竞买人承担,该标的物成交后需另向竞投服务代理机构(惠州市柏亨咨询管理有限公司)支付服务费。
2、服务费的收取
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文及《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文的有关标准计算,服务费用为成交金额的1.5%。竞买人须将上述费用通过汇款、转账方式转入以下账户,并在付款凭证备注栏中注明“经达名苑+房号”。
服务费结算账户(用于收取服务费用):
账户名称:惠州市柏亨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账 号:4400 1718 6350 5302 7268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市分行
十、竞买款项的交纳
竞投竞买人于竞投竞买会议中竞得相应房产房屋/房号的,双方(出让人及竞买人)当场签署《成交确认书》,竞买竞得人于竞投工作信息公开公布的公示日后,3个工作日内一次性足额将竞买款项向出让人惠州市惠城区小金口街道办事处乌石村骆屋经济合作社进行支付。
出让人收款账户名称:惠州市惠城区小金口街道办事处乌石村骆屋经济合作社
开户银行:惠州农村商业银行金石分理处
银行账户:80020000002078067
特别提示:竞买竞得人如未按本公告约定期限向出让人足额交纳竞买款项的,视为悔竞,竞投服务代理机构将没收竞买人缴纳的竞买保证金,竞买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十一、说明事项
1、本公告所称的出让人是指惠州市惠城区小金口街道办事处乌石村骆屋经济合作社;竞投服务代理机构惠州市柏亨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受惠州市惠城区小金口街道办事处乌石村骆屋经济合作社委托组织本次标的物的竞投竞价活动;竞投人、竞价人及竞买人是指有购买标的物房产房屋意向并向惠州市柏亨咨询管理有限公司提交申请/报名的自然人、法人、企业及其他组织;竞得人是指通过竞价获得现场签署《成交确认书》的自然人、法人、企业及其他组织。
2、惠州市柏亨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对竞投、竞买人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查,必要时可以要求竞投、竞买人提供补充资料。信息公告期内,只有一个竞投、竞买人报名参加竞投的,则不进入竞价流程,由乌石村骆屋经济合作社和该竞投、竞买人按照惠州市柏亨咨询管理有限公司的通知,按照竞投底价与竞买人签订《房产转让协议》/《使用权转让协议》;两个或两个以上报名参加竞投、竞买人的,通过竞投竞买会议形式,以及现场竞价方式确定竞得人。
3、本竞投竞买交易的标的物为一次性付款,不接受分期付款。
4、双方(出让人及竞得人)须在惠州市柏亨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出具交易凭证前,按有关规定或约定向惠州市柏亨咨询管理有限公司支付有关服务费用。
5、竞投人在对标的物权益所涉及的资产情况、现状和潜在风险有充分了解的情况下,充分考虑标的物资产可能存在的瑕疵,参加本次竞投竞价会议。竞投人一旦决定参加竞价活动的,即视为竞投人已全面了解标的物现状并同意接受该标的物的一切瑕疵及买受风险。与本次竞投竞价活动有关的所有直接或间接风险(包括但不限于上述公告事项带来的风险)均由竞投人承担。如因本竞投项目(包括但不限于上述公告事项)导致竞投人受到任何损失的,由竞投人自行承担风险,乌石村骆屋经济合作社、惠州市柏亨咨询管理有限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请竞投人清楚知悉上述情况后参与报名。
6、本次竞投竞买的标的物的交易价款不含税,在标的物(房产房屋)过户环节所需缴纳的税费全部由竞得人承担。
7、竞得人须认可并接受出让方将标的物及现有资料移交给竞得人后,竞得人应即时提取标的物,即视为出让方已履行本次转让的全部交接义务。标的物实际交付后,标的物的过户或清理、腾退,转让后相关资产的占有、使用、收益或处分权利能否实现及涉及事项由竞得人自行处理,相关可能发生的风险由竞得人自行承担。惠州市柏亨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受理、辅助及组织本次竞投竞价活动,不构成惠州市柏亨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对标的物的交易及权属变更的有效性的承诺和保证,亦不会就本次竞投竞价活动事项产生或引致的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8、竞投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为悔竞及违约行为,取消其竞投、竞得资格,竞投保证金不予退还;造成出让人或竞投服务代理机构损失的,竞投人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不符合竞投竞价资格条件,参与竞投竞价的行为;
(2)逾期或拒绝办理成交手续的;
(3)逾期或拒绝签订房产转让协议的;
(4)逾期或拒绝向出让人足额交纳竞买款项的;
(5)以其他非法手段竞得的;
(6)构成违约责任的其他行为。
9、竞得人的竞投保证金由惠州市柏亨咨询管理有限公司收到成交合同原件和本次竞投服务费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原路原额退回,竞投保证金收取不计利息;非竞得人的保证金在竞投竞价结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原路原额退回,竞投保证金收取不计利息。
十二、特别说明
1、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进行交易及交付。标的物的建筑面积、性质、用途等,以相关主管部门最后核实为准。标的物建筑面积如与实际面积与登记面积不符,其风险由竞得人自行承担。竞投服务代理机构及出让人对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资料、图片等,仅供竞投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任何担保,请竞投人在参加竞买前必须仔细审查标的物,调查核实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标的物实际情况,并请亲临现场勘查,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投人视为对竞投的标的物的现状已于确认,责任自负。
2、竞投人不得阻挠其他竞投人竞投、竞价、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投竞价的价格,严禁竞投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没收其竞投保证金,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3、竞投服务代理机构根据法律规定及本次竞投公告所约束有权中止或撤回交易。
4、除竞投标的物涉及划拨用地而应补交的土地出让金及转让交易标的物时产生的土地增值税外,成交价不包含交易标的物转让时产生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办理权证过户过程中按规定应交纳的一切关联费用,可能涉及的二次过户费用以及产生的税费(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所得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营业税及其附加、印花税、契税等),均由竞得人承担。上述一切费用的具体金额及标准以竞得的标的物成交时相关部门规定为准,由竞买人自行向相关主管部门咨询了解。
5、竞得成交后签署的合同为《房产转让协议》/《使用权转让协议》(范本),请竞买人在参与竞投前务必仔细阅读《房产转让协议》/《使用权转让协议》(范本)中的全部条款,明白合同之全部条款的含义,清楚其中的法律风险,一旦参与竞投竞价,视为对合同范本全部条款内容的确认。
6、竞投标的物权证变更为竞得人成交之日起,所涉及的水、电、煤气、管理费、户口迁移等相关债务及事项均由竞得人承担及负责。
7、竞投人竞得标的物后,3个工作日为竞投工作信息公开公布的公示日(以现场签署《成交确认书》成交日起计),若3个公示日内无收到其他竞投人的质疑或投诉,则公示日后的3个工作日内竞得人应一次性足额将竞买款项向出让人惠州市惠城区小金口街道办事处乌石村骆屋经济合作社进行支付及办理成交手续,签署《房产转让协议》/《使用权转让协议》。
8、竞投标的物能否成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请竞投人在竞投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竞投人在参加竞投前须自行了解标的物所在地转让过户的相关规定,并自行承担未能过户及办理证照的后果。因竞投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迟延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的风险由竞投人自行承担。竞投服务代理机构及出让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过程中涉及的一切费用及相关法律责任。
9、竞投服务代理机构及出让人不负责竞得人户口的迁入、迁出等事宜,如对户口有特殊需求的,请竞投人自行征询当地公安机关户籍管理部门了解。
十三、本公告所述可能存在的笔误、错别字,或不尽具体的描述,竞投人存有疑问或发现的,应及时向出让人、竞投服务代理机构提出。
十四、竞投竞价活动监督机构
1、 惠城区纪律监察委员会 举报电话:12388
2、 小金口街道办事处纪检组 联系电话: 0752—2290476
3、 小金口街道办事处乌石村委会 联系电话:0752-2803796
十五、联系方式
1、出让人:惠州市惠城区小金口街道办事处乌石村骆屋经济合作社
联系人:骆先生
联系电话:13725025513
2、竞投服务代理机构:惠州市柏亨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余小姐
联系电话:0752-57583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