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信息化综合运维(含仲恺法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信息化综合运维(含仲恺法庭)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3月17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ZBH2023ZC005
项目名称: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信息化综合运维(含仲恺法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376,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信息化综合运维(含仲恺法庭)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3,376,0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1-1 |
其他运行维护服务 |
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信息化综合运维(含仲恺法庭)项目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3,376,000.00 |
-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2年,合同一年一签。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 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信息化综合运维(含仲恺法庭)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合同分包相关规则如下:
(1)投标人不属于中小企业的,必须将本项目适宜分包的工作内容分包给一家或多家中小企业,且分包的部分不低于合同金额的40%;要求接受分包的企业中须有小微企业,且小微企业承担的比例不低于合同金额的28%;投标时须按格式提供《分包意向协议书》以及《中小企业声明函》。本项目适用分包的工作内容具体见技术标准与要求。(投标人与接受分包合同的中小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或与投标人的负责人为同一人。)
(2)投标人为中型企业的,必须将本项目适宜分包的工作内容分包给小微企业,分包给小微企业的部分不低于合同金额的28%。本项目适用分包的工作内容具体见技术标准与要求。投标时须按格式提供《分包意向协议书》以及《中小企业声明函》。
(3)投标人属于小微企业的,须提交投标人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注1:参加投标的中小企业须符合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行业(本项目行业为: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的政策划分标准。)
(注2:中小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见投标格式)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投标格式)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信息化综合运维(含仲恺法庭)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3月07日至2023年03月13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免费获取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3月17日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惠州市惠城区江北16号小区交银大厦11楼1108号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3月17日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惠州市惠城区江北16号小区交银大厦11楼1108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transaction/download.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020-88696588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problem/。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无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广东省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地址:广东省惠州市江北芳昌路33号
联系方式:0752278073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惠州市柏亨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惠州市惠城区江北16号小区交银大厦11楼1108号
联系方式:0752-575830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陶小姐
电话:0752-5758307
惠州市柏亨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03月0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