桥东街道桃子园63号拆除重建工程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桥东街道桃子园63号拆除重建工程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惠州市柏亨咨询管理有限公司(惠州市惠城区江北16号小区交银大厦11楼1108号)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12月10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磋商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ZBH2021WT019
项目名称:桥东街道桃子园63号拆除重建工程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681812.35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桥东街道桃子园63号拆除重建工程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2681812.35元
品目号 |
采购标的 |
采购标的 |
数量
(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1-1 |
其他建筑工程 |
桥东街道桃子园63号拆除重建工程项目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历天内完成本项目所有工程内容。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在中国境内注册,在法律上、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法人、其他组织(提供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0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加盖公章的原件);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磋商截止之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相关证明材料或依法免税证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提供书面声明,加盖公章的原件);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按照发出行政处罚决定书部门所在省级政府,或实行垂直领导的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较大数额罚款标准,或罚款决定之前需要举行听证会的金额标准来认定)
(6)信用记录: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以磋商当日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查询结果为准,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
(7)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包组)。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桥东街道桃子园63号拆除重建工程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合同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需提交相应的证明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桥东街道桃子园63号拆除重建工程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投标人为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施工企业;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按照粤建市函[2011]218号文要求,省外企业须为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安全员1人,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施工员1人、质量检查员1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应的岗位证书。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11月30日至2021年12月6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惠州市惠城区江北16号小区交银大厦11楼1108号,惠州市柏亨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30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2021年12月10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惠州市惠城区江北16号小区交银大厦11楼1108号,惠州市柏亨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五、开启
2021年12月10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惠州市惠城区江北16号小区交银大厦11楼1108号,惠州市柏亨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惠州市柏亨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在有磋商文件发售期内通过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报名供应商的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招标采购活动(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
参加本项目报名的供应商须提供以下纸质资料一式两份、电子扫描件一份(报名资料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以磋商文件为准);所有资料的扫描件以U盘为载体提交,拷贝后退还U盘: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的原件)。
2、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4、参加招标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提供书面声明,加盖公章的原件)。
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惠州市南宇实业有限公司
地址:惠州市桥东塔仔湖东坡公园内
联系方式:黄先生0752-235960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惠州市柏亨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惠州市惠城区江北16号小区交银大厦11楼1108号
联系方式:高先生0752-575830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高先生
电话:0752-5758307
惠州市柏亨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