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特许经营权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惠州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特许经营权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惠州市柏亨咨询管理有限公司(惠州市惠城区江北16号小区交银大厦11楼1108号)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5月21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ZBH2021WT003
2、项目名称:惠州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特许经营权项目
3、项目总投资:不少于1.03亿元
4、资金来源:特许经营者自筹
5、特许经营期限:26年(含建设期1年,具体起止日期以正式协议约定为准。)
6、项目内容及需求:(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参照适用的政府政策):
项目 |
数量 |
特许经营期限 |
惠州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特许经营权项目 |
1项 |
26(含建设期1年) |
(1)项目授权主体:惠州市人民政府
(2)项目实施机构:惠州市生态环境局
(3)服务价格按照政府指定的医疗废物处理费主管部门批复的文件执行。
(4)参照适用的政府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受邀请已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人。
2、不允许投标人对本招标项目进行分包和转包。
3、不允许未参加资格预审的投标人参与竞争并进行资格后审。
获取招标文件时,投标人须携带以下资料(加盖单位公章):
(1)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原件)及其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如果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的,则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以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注:上述资料及证件全部用 A4 纸复印,按顺序装订成册,一式三份,订装封面,打印目录页码,封面及内页每页加盖公章,不符合上述要求不接受报名。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04月28日至2021年05月07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惠州市惠城区江北16号小区交银大厦11楼1108号,惠州市柏亨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方式:现场购买,售后不退(不接受邮售)
售价:¥300.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1年05月21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广东中正国标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详细地址:惠州市惠城区菊花一路真维斯办公大楼5楼)。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招标人信息
名称:惠州市生态环境局
地址:惠州市惠城区三新北路31号惠州市市民服务中心7号楼
联系方式:0752-2183919
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惠州市柏亨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惠州市惠城区江北16号小区交银大厦11楼1108号
联系方式:0752-575830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高先生
电话:0752-5758307
惠州市柏亨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0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