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第一妇幼保健院污水处理站升级改造工程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惠州市第一妇幼保健院污水处理站升级改造工程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惠州市柏亨咨询管理有限公司(惠州市惠城区江北16号小区交银大厦11楼1108号)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0年7月31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ZBH2020WT005
2、项目名称:惠州市第一妇幼保健院污水处理站升级改造工程项目
3、预算金额:¥2028530.35元
4、最高限价(如有):¥2028530.35元
5、项目内容及需求:
(1)、标的名称:惠州市第一妇幼保健院污水处理站升级改造工程项目。
(2)、标的数量和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污水处理站设日处理量602.5t/d,污水经过处理之后要求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与《水污染排放限值》(DB44/26-2001)广东省地方排放标准第二时段的一级标准。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20个日历日内完工并交付采购人使用。非中标人原因导致交付延误的予以顺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在中国境内注册,在法律上、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法人、其他组织(提供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9年财务状况报告(若新成立的,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加盖公章的原件);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开标截止之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相关证明材料或依法免税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提供书面声明,加盖公章的原件);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或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
4、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以开标当日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查询结果为准,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
5、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投标;
(2)、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
(3)、本项目接受不进口产品的投标(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分公司投标。
三、踏勘现场:采购人不集中组织现场踏勘,投标人需要了解现场情况的,可自行进行现场踏勘。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0年7月10日至2020年7月16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惠州市惠城区江北16号小区交银大厦11楼1108号,惠州市柏亨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方式:现场购买,售后不退(不接受邮售)
售价:¥200.00元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0年7月31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广东中正国标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详细地址:惠州市惠城区菊花一路真维斯办公大楼5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自2020年7月10日至2020年7月16日止。
七、其他补充事宜
惠州市柏亨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在招标文件发售期内通过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报名供应商的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
参加本项目报名的供应商须提供以下纸质资料一式三份、电子扫描件一份(报名资料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以招标文件为准);所有资料的扫描件以U盘为载体提交,拷贝后退还U盘: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的原件)。
2、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4、提供2019年财务状况报告(若新成立的,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
5、投标截止之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相关证明材料或依法免税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6、投标截止之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或依法可不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7、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加盖公章的书面声明原件)。
8、参加招标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提供加盖公章的书面声明原件)。
9、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或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提出质疑的要求: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在公示期间或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现场提交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招标代理机构不接受电报、电话、传真方式的质疑(注:供应商购买纸质招标文件之日早于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的,则以供应商购买纸质招标文件之日为质疑时效期间的起算日期;否则,以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质疑时效期间的起算日期)。质疑时需提交以下资料(质疑资料的内容及格式应符合财政部令94号文《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十二条要求):
(1)关于《惠州市第一妇幼保健院污水处理站升级改造工程项目》的质疑函(由法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的原件)。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加盖公章的原件)。
(3)法人授权委托书(由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名并加盖公章的原件)。
(4)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注: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已报名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质疑办法具体执行财政部令94号文《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惠州市第一妇幼保健院
地址:惠州市河南岸演达四路5号
联系方式:0752-780606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惠州市柏亨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惠州市惠城区江北16号小区交银大厦11楼1108号
联系方式:0752-575830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高先生
电话:0752-5758307
惠州市柏亨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