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门县养老机构公建民营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惠州市柏亨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受龙门县民政局的委托,对龙门县养老机构公建民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项目编号:HZBH2019WT008
二、项目名称:龙门县养老机构公建民营项目
三、运营投资额:每张床位不低于3万元
四、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 (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采购项目内容)
序号 |
机构名称 |
基本情况 |
入住老人情况 |
工作人员(人) |
床位数(张) |
占地面积
(平方米) |
建筑面积
(平方米) |
总人数(人) |
其中 |
特困老人 |
自费老人 |
1 |
龙门县养老服务中心 |
300 |
15000 |
11000 |
43 |
12 |
31 |
13 |
2 |
蓝田瑶族乡敬老院 |
16 |
1360 |
300 |
0 |
0 |
0 |
1 |
3 |
麻榨镇敬老院 |
17 |
5330 |
500 |
5 |
5 |
0 |
2 |
4 |
永汉镇敬老院 |
28 |
10050 |
1504 |
7 |
7 |
0 |
2 |
5 |
龙田镇敬老院 |
17 |
6650 |
700 |
5 |
5 |
0 |
1 |
6 |
地派镇敬老院 |
20 |
2500 |
650 |
5 |
5 |
0 |
2 |
7 |
龙江镇路溪敬老院 |
28 |
12000 |
680 |
4 |
4 |
0 |
2 |
8 |
龙华镇敬老院 |
26 |
2860 |
820 |
10 |
10 |
0 |
3 |
9 |
龙潭镇敬老院 |
33 |
4800 |
1100 |
11 |
11 |
0 |
2 |
合计 |
485 |
60550 |
17254 |
90 |
59 |
31 |
28 |
五、供应商资格:
1、在中国境内注册,在法律上、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法人、其他组织,不含《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社工机构(或组织);
2、供应商须具有养老服务(或养老产业)的相关经营范围;
3、参加招标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且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以开标当日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查询结果为准,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投标人对本招标服务进行分包和转包;
5、本项目不接受关联企业投标;
6、分公司投标的投标人,需提供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及授权书复印件。总公司可就本项目在一定范围或时间内出具授权书。已由总公司授权的,总公司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惠州市柏亨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在招标文件发售期内通过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报名供应商的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
参加本项目报名的供应商须提供以下资料一式两份;要求提供复印件的均须带原件核查,法定代表人身份证除外;所有资料的扫描件以U盘为载体提交,拷贝后退还U盘: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人授权委托书(由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名并加盖公章的原件)。
(2)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3)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4)参加招标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加盖公章的原件)。
(5)分公司投标的投标人,需提供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及授权书(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六、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地点、费用:
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9年8月29日至2019年9月4日期间,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惠州市柏亨咨询管理有限公司(惠州市惠城区江北16号小区交银大厦11楼1108号)现场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售后不退(不接受邮售)。
七、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9月25日10:00。
(注:2019年9月25日09:30开始受理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或密封和标注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本次招标不接受邮寄的投标文件。)
八、提交投标文件地点:惠州市惠城区江北16号小区交银大厦11楼1108号,惠州市柏亨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九、开标时间:2019年9月25日10:00。
十、开标地点:惠州市惠城区江北16号小区交银大厦11楼1108号,惠州市柏亨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十一、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9年8月29日至2019年9月4日止。参照相关规定,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在公示期间或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现场提交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采购代理机构不接受电报、电话、传真方式的质疑(注:供应商购买纸质招标文件之日早于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的,则以供应商购买纸质招标文件之日为质疑时效期间的起算日期;否则,以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质疑时效期间的起算日期)。质疑时需提交以下资料(质疑资料的内容及格式应符合财政部令94号文《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十二条要求):
1、关于《龙门县养老机构公建民营项目》的质疑函(由法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的原件)。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加盖公章的原件)。
3、法人授权委托书(由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名并加盖公章的原件)。
4、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注: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已报名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如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质疑资料须由组成联合体的所有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共同签字并加盖公章。质疑办法具体执行财政部令94号文《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
十二、联系事项
(一)采购人:龙门县民政局 |
地址:龙门县龙城街道香滨东路7号 |
联系人:黄先生 |
联系电话:0752-7980687 |
传真:/ |
邮编:516800 |
(二)招标代理机构:惠州市柏亨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惠州市惠城区江北16号小区交银大厦11楼1108号 |
联系人:高先生 |
联系电话:0752-5758307 |
传真:0752-5758275 |
邮编:516001 |
(三)项目联系人:高先生 联系电话:0752-57583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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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人:惠州市柏亨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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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9年8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