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汽车客运南站广告资源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惠州市柏亨咨询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惠州市汽车运输集团有限公司惠州汽车客运站(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对惠州市汽车客运南站广告资源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编号:HZBH2018WT018
二、项目名称:惠州市汽车客运南站广告资源项目
三、报价区间:¥4.5万/月及以上(含经营权及场地租金),合同期限:4.5年。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部分招标项目内容)
包组号 |
名称 |
单位 |
数量 |
01 |
惠州市汽车客运南站广告资源 |
年 |
4.5 |
五、供应商资格:
1、在中国境内注册,在法律上、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2、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以开标当日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的查询结果为准,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投标人对本招标服务进行分包和转包;
4、本项目不接受关联企业和分公司投标。
六、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8年11月5日至2018年11月9日期间(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到惠州市柏亨咨询管理有限公司(惠州市惠城区江北16号小区交银大厦11楼1108号)现场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售后不退(不接受邮售)。
惠州市柏亨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在招标文件发售期内通过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报名供应商的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本招标活动(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
参加本项目报名的供应商须提供以下资料一式两份;要求提供复印件的均须带原件核查,法定代表人身份证除外;所有资料的扫描件以U盘为载体提交,拷贝后退还U盘: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人授权委托书(由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名并加盖公章的原件)。
(2)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3)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4)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加盖公章的原件)。
七、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11月27日星期二上午10:00。
(注:2018年11月27日星期二上午9:30开始受理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或密封和标注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本次招标不接受邮寄的投标文件。)
八、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惠州市惠城区江北16号小区交银大厦11楼1108号,惠州市柏亨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
九、开标、评标时间:2018年11月27日星期二上午10:00。
十、开标、评标地点:惠州市惠城区江北16号小区交银大厦11楼1108号,惠州市柏亨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十一、项目公示时间及提出质疑的要求
1、项目公示时间:自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之内(即2018年11月5日至2018年11月9日)。
2、提出质疑的要求: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在公示期间或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现场提交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招标代理机构不接受电报、电话、传真方式的质疑(注:供应商购买纸质招标文件之日早于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的,则以供应商购买纸质招标文件之日为质疑时效期间的起算日期;否则,以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质疑时效期间的起算日期)。质疑时需提交以下资料:
(1)关于《惠州市汽车客运南站广告资源项目》的质疑函(加盖公章的原件)。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加盖公章的原件)。
(3)法人授权委托书(由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名并加盖公章的原件)。
(4)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注: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已报名参与本项目招标活动的供应商;如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质疑资料须由组成联合体的所有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共同签字并加盖公章。
十二、联系事项
(一)招标人:惠州市汽车运输集团有限公司惠州汽车客运站 |
地址:惠州市鹅岭北路11号 |
联系人:蓝先生 |
联系电话:0752-2383396 |
传真:/ |
邮编:516001 |
(二)招标代理机构:惠州市柏亨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惠州市惠城区江北16号小区交银大厦11楼1108号 |
联系人:高先生 |
联系电话:0752-5758307 |
传真:0752-5758275 |
邮编:516003 |
(三)项目联系人:高先生 联系电话:0752-57583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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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人:惠州市柏亨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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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8年11月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