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罗县社会福利院医疗车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惠州市柏亨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受博罗县社会福利院的委托,拟对博罗县社会福利院医疗车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将优先确定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自主创新产品、节能产品、环保产品供应商参加谈判。
一、采购项目编号:HZBH2018ZC003
二、采购项目名称:博罗县社会福利院医疗车采购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最高限价):人民币50万元
四、采购数量:1批(详见招标文件)
五、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
1、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详见谈判文件
六、供应商资格:
1、在中国境内注册,在法律上、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2、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招标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以开标当日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查询结果为准,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
3、供应商应依法取得《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备案证)》或《医疗器械生产企业注册证》(注:持《医疗器械生产企业注册证》供应商,仅限于投供应商自身生产的产品);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响应供应商对本招标货物及其相关服务进行分包和转包;
5、本项目不接受关联企业投标。
6、分公司投标的投标人,需提供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及授权书复印件。总公司可就本项目在一定范围或时间内出具授权书。已由总公司授权的,总公司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7、参照《招标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的规定,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的投标(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注:供应商是否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一和二十二条的情况,需按照谈判文件第五部分谈判响应文件格式规定的“2.5符合《政府采购法》供应商资格条款的声明函”进行声明,供应商可以参考谈判响应文件格式出具书面材料。
惠州市柏亨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在谈判文件发售期内通过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报名供应商的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
参加本项目报名的供应商须提供以下资料一式两份(报名资料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以招标文件为准);要求提供复印件的均须带原件核查,法定代表人身份证除外;所有资料的扫描件以U盘为载体提交,拷贝后退还U盘: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人授权委托书(由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名并加盖公章的原件)。
2、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3、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4、参加招标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加盖公章的原件)。
5、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备案证)》或《医疗器械生产企业注册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6、供应商注册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有效期内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书”(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7、分公司投标的投标人,需提供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及授权书(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网上注册登记提示:参与投标且尚未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登记注册的供应商,应在报名成功后于开标前5个工作日登录广东省政府采购网(www.gdgpo.com)进行注册,没有注册并通过审核的供应商将影响本项目发布中标公告,广东省财政厅采购监管处对符合注册登记规定的供应商一般在2个工作日内完成网上审核,注册过程中如有疑问,可咨询技术部(电话:020-83726197、83188500,操作流程详见网站首页“办事指南”)。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8年6月14日至2018年6月21日期间(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到惠州市柏亨咨询管理有限公司(惠州市惠城区江北16号小区交银大厦11楼1108号)现场购买谈判文件,谈判文件每套售价¥200元,售后不退(不接受邮售)。
八、提交谈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18年6月22日星期五 15:00。
(注:2018年6月22日星期五 14:30开始受理谈判响应文件,谈判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或密封和标注不符合谈判文件规定的谈判响应文件恕不接受。本次招标不接受邮寄的谈判响应文件。)
九、提交谈判响应文件地点:惠州市惠城区江北16号小区交银大厦11楼1108号,惠州市柏亨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
十、谈判时间:2018年6月22日星期五 15:00。
十一、谈判地点:惠州市惠城区江北16号小区交银大厦11楼1108号,惠州市柏亨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十二、提出质疑的要求:参照相关规定,供应商认为谈判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在公示期间或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现场提交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招标代理机构不接受电报、电话、传真方式的质疑(注:供应商购买纸质谈判文件之日早于谈判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的,则以供应商购买纸质谈判文件之日为质疑时效期间的起算日期;否则,以谈判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质疑时效期间的起算日期)。质疑时需提交以下资料:
1、关于《博罗县社会福利院医疗车采购项目》的质疑函(加盖公章的原件)。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加盖公章的原件)。
3、法人授权委托书(由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名并加盖公章的原件)。
4、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注: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已报名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如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质疑资料须由组成联合体的所有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共同签字并加盖公章。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人:博罗县社会福利院 |
地址:博罗县 |
联系人:许先生 |
联系电话:0752-6104938 |
传真:/ |
邮编:516100 |
(二)采购代理机构:惠州市柏亨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惠州市惠城区江北16号小区交银大厦11楼1108号 |
联系人:高先生 |
联系电话:0752-5758307 |
传真:0752-5758275 |
邮编:516001 |
(三)采购项目联系人:高先生 联系电话:0752-5758307 |
发布人:惠州市柏亨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8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