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东县看守所监室应急报警可视对讲系统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惠州市柏亨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受惠东县公安局的委托,拟对惠东县看守所监室应急报警可视对讲系统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编号:HZBH2017WT045
二、项目名称:惠东县看守所监室应急报警可视对讲系统采购项目
三、预算金额:人民币199839元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详见本谈判文件第二部分采购项目内容)
包组号 |
设备名称 |
单位 |
数量 |
01 |
监室应急报警可视对讲系统 |
批 |
1 |
五、供应商资格: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并取得合法企业工商营业执照。
2、供应商在参加本项招标采购活动的最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记录。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投标人对本招标货物及其相关服务进行分包和转包。
4、根据《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的规定,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的投标(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5、分公司投标的投标人,需提供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及授权书复印件。总公司可就本项目在一定范围或时间内出具授权书。已由总公司授权的,总公司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六、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7年12月22日至2017年12月28日期间(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到惠州市惠城区江北16号小区交银大厦11楼1108号惠州市柏亨咨询管理有限公司购买谈判文件(现场购买,恕不邮购),谈判文件每套售价¥200元,售后不退。
购买谈判文件时须提供以下资料一式两份(要求提供复印件的均须带原件核查,法定代表人身份证除外;原件的扫描件以U盘为载体提交,拷贝后退还U盘):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人授权委托书(由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名并加盖公章的原件)。
(2)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国税、地税)、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4)参加本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原件加盖公章)。
(5)分公司投标的投标人,需提供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及授权书(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七、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7年12月29日星期五下午15:00。
(注:2017年12月29日星期五下午14:30开始受理谈判响应文件,谈判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或密封和标注不符合谈判文件规定的谈判响应文件恕不接受。本次招标不接受邮寄的谈判响应文件。)
八、谈判响应文件递交地点:惠州市惠城区江北16号小区交银大厦11楼1108号,惠州市柏亨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
九、谈判时间:2017年12月29日星期五下午15:00。
十、谈判地点:惠州市惠城区江北16号小区交银大厦11楼1108号,惠州市柏亨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十一、项目公示期间为2017年12月22日至2017年12月28日五个工作日,供应商认为谈判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间或者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现场提交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采购代理机构不接受邮寄、电报、电话、传真方式的质疑。质疑时需提交以下资料:
1、关于《惠东县看守所监室应急报警可视对讲系统采购项目》的质疑函(加盖单位公章的原件)。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加盖单位公章的原件)。
3、法人授权委托书(由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的原件)。
4、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十二、联系事项
(一)采购人:惠东县公安局
地址: 惠东县平山镇
联系人: 杨警官 联系电话: 0752-8398310
(二)招标代理机构: 惠州市柏亨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惠州市惠城区江北16号小区交银大厦11楼1108号
联系人:高先生 联系电话:0752-5758307
传真:0752-5758275 邮编:516003
发布人:惠州市柏亨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7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