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公安局强制隔离戒毒所3号大门整改工程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非政府采购)
惠州市柏亨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受惠州市公安局强制隔离戒毒所的委托,拟对惠州市公安局强制隔离戒毒所3号大门整改工程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编号:HZBH2016WT023
二、项目名称:惠州市公安局强制隔离戒毒所3号大门整改工程项目
三、项目预算金额(元):¥494801.84元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详见本谈判文件第二部分采购项目内容)
五、供应商资格:
1、在中国境内注册,在法律上、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法人;
2、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或以上资质;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投标人对本招标内容及其相关服务进行分包和转包。
六、现场踏勘(答疑会)时间、地点:招标代理不组织现场踏勘、答疑会。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6年12月19日至2016年12月22日期间(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到惠州市惠城区江北16号小区交银大厦11楼1108号惠州市柏亨咨询管理有限公司购买谈判文件(现场购买,恕不邮购),谈判文件每套售价¥150元,售后不退。
购买谈判文件时须提供以下资料一式两份(要求提供复印件的均须带原件核查,法定代表人身份证除外;原件的扫描件以U盘为载体提交,拷贝后退还U盘):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人授权委托书(由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名并加盖公章的原件)。
(2)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国税、地税)、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4)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或以上资质证书副本
(5)参加本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原件加盖公章)。
八、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6年12月26日星期一下午15:00。
(注:2016年12月26日星期一上午14:30开始受理谈判响应文件,谈判响应文件必须在谈判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或密封和标注不符合谈判文件规定的谈判响应文件恕不接受。本次招标不接受邮寄的谈判响应文件。)
九、谈判响应文件递交地点:惠州市惠城区江北16号小区交银大厦11楼1108号,惠州市柏亨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
十、谈判时间:2016年12月26日星期一下午15:00。
十一、谈判地点:惠州市惠城区江北16号小区交银大厦11楼1108号,惠州市柏亨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十二、公告信息查询:本项目的所有相关公告会在惠州市柏亨咨询管理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hzbaiheng.com/ch/Default.asp)上公布,并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
十三、采购代理机构及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惠州市柏亨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高先生
电话:0752-5758307 传真:0752-5758275
地址:惠州市惠城区江北16号小区交银大厦11楼1108号
邮编:516001
采购人:惠州市公安局强制隔离戒毒所
联系人:钟小姐
电话:0752-2592810 传真:/
地址:惠州市惠城区三栋镇陶前村
邮编:516001
发布人:惠州市柏亨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6年12月19日